1.泉州沼氣工程應建立日常保養、定期維護和大修三級維護保養制度。
2.專業維修人員必須熟悉機電設備處理設施的維修保養計劃及檢查驗收制度。
3.鍋爐、壓力容器等設備點部件的檢修,應由安全勞動部門認可的維修單位負責。
4.場內的建、構筑物的避雷、防爆裝置的維修應符合氣象和消防部門的規定,并申報有關部門定期測試。
5.維修人員應按設備使用要求定期檢查和更換安全和消防等防護設施、設備。

6.應定期檢查、緊固設備連接件,定期檢查電動閥門的控制元件、手動與電動的聯鎖裝置。
7.構筑物之間的明渠等應定期清理,確保暢通無阻。
8.涂飾不同顏色油漆或涂料的各種工藝管線應按要求定期保養涂飾,不得擅自更改顏色。
9.“沼氣能環工程”的設施設備完好率均應達95%以上。